本报讯(记者叶慧)今后,本市听力、肢残、言语、视力、智力及精神等7类残疾孩子,可享受双学籍制度,即除了可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外,还将接受能力评估,符合条件者可就近进普通学校就读。
据了解,日前公布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随班就读对象是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脑瘫、孤独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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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每个随班就读的学生都将建立就学档案,以便学校对其进行有针对性教学和康复训练。”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还将实行双学籍制度,即学生可具有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普通学校学籍。
《办法》还规定,接收残疾孩子的学校,应由校方研讨,分析确定其教育需求,并制订出长期和短期的教育目标以及具体措施。